为了减少慢性病人就诊取药的奔波之苦,保障居民的用药需求,去年12月初,咱罗湖医院集团就开始在辖区社康中心试点推行慢病“长处方”工作,专门为诊断明确、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,开具相关治疗性药物1~3个月的常规用量处方。
2、已在所属社康中心中建立居民档案,并与罗湖区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订了家庭医生服务协议。
3、在深圳市二级以上医院明确诊断、病情基本稳定并已规范性治疗的高血压、糖尿病、脑卒中、慢性前列腺疾病、血脂异常和脂蛋白异常血症、慢性阻塞性肺疾病、慢性肾脏疾病、慢性心力衰竭慢性病患者。
注意!有明确要求,只有在社康中心签订了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的慢病患者才会纳入慢病“长处方”的试点范围,这一硬性规定除了落实咱罗湖的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外,更多的是为病人的健康负责。
这是为什么呢?因为只有这样,哪些人患有慢性病、病情怎么样,家庭医生都可以掌握到第一手的资料,保障病人用药的真实性;同时,也方便家庭医生在开具“长处方”4周内,对病人进行随访(电话或面谈),了解病情变化,跟踪用药情况。
1、患者提出开具长处方药品需求,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(验原件收复印件):
①二级以上医院开具证明文书(处方、病历、出院小结等);
②本人身份证或相关身份证明;代办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;
2、接诊家庭医生审核病人是否具备开具长处方条件(注意,是由家庭医生来审核哦,并不是所有的慢病患者都符合条件能开具长处方的),符合条件的患者,接诊家庭医生告知病人相关注意事项,做好登记并联系药品采购相关部门进行药品配送。
值得一提的是,大家也不用担心社康中心满足不了你的用药需求,因为咱社康中心会在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基础上,适当配备基本药物目录外的深圳市医保药品,配备药品的品归数也不受医院的限制,家庭医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。
不用担心,家庭医生在为适合“长处方”的病人开具相关治疗药物时,会在“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信息系统”上录入病人相关信息,同时在系统中的“诊疗记录”中查看该病人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多次开具“长处方”相关药物,如果有人想要“一人多开,一卡多开”是不太可能的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