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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别关注|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建设若干大事

发布日期:2016年07月01日 17:30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1、2012年12月,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,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。会议强调,抓作风建设,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,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,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,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。同时指出,制定这方面的规定,指导思想就是从严要求,体现从严治党。 2、2013年6月—2014年10月, 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坚决反对官僚主义、形式主义、享乐主义、奢靡之风。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,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、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,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。

3、2014年3月,习近平总书记提出“三严三实”要求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“严以修身、严以用权、严以律己,谋事要实、创业要实、做人要实”的要求,体现了新形势下党对党员干部的新要求、新标准。2015年4月,中央决定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“三严三实”专题教育。

4、2015年2月,将“全面从严治党”列入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。习近平总书记集中论述了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全面深化改革、全面依法治国、全面从严治党”的重要战略思想,将“全面从严治党”列入其中,突出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保障作用。

5、2015年8月,中共中央印发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。该条例是规范巡视工作、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基础性法规,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,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
6、2015年3月—10月,党中央提出把纪律挺在前面,探索实践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。要坚持纪严于法、纪在法前,实现纪法分开,把纪律挺起来,立起来,执行到位。王岐山同志指出,要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让咬耳朵、扯袖子,红红脸、出出汗成为常态,党纪轻处分、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,重处分、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,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。

7、2015年10月,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。新修订的《准则》和《条例》,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,坚持问题导向,坚持纪严于法、纪在法前,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,汲取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,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,提出党员既要坚持高标准,又要守底线,将党的纪律整合明确为政治、组织、廉洁、群众、工作、生活“六项纪律”,实现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。

8、2016年1月1日,《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》出版发行。本书分七个专题,共二百段论述,摘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,围绕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发表的系列重要讲话。

9、2016年2月,中央决定在全体党员中开展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。这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,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“三严三实”专题教育成果,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、组织、作风、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,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举措。(摘自:《中国纪检监察》2016年第12期)

本文转载自廉洁罗湖微信公众号